彭山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来源: | 发布时间:08-01-02 10:12:46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行分级管理。
1.5.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和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1.5.4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的组成:
指 挥 长:县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畜牧工作的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
成 员:县畜牧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政府新闻办和武警中队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畜牧局局长兼任,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2.1.2职责
县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全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作出处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县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定防治政策,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县畜牧局: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专家组和应急处置预备队,负责动物疫病的免疫、检疫、监测、诊断、消毒和疫情报告及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开展疫情监测、预报、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对疫情作出评估。负责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治技术方案,指导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具体技术措施,并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指导对疫点或疫区内病畜(禽)及同群畜(禽)的扑杀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及其场所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组织调拨所需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对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提出启动和终止疫情应急响应的建议,组织对扑疫费用和疫情损失进行评估。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
县委宣传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要求,组织新闻媒体对由县畜牧局提供的已经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布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和涉及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以及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关新闻进行及时报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普及防控知识,促进群防群控,维护社会稳定。
县发改委:负责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所需的疫苗、药品、设施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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