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任总指挥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监察局、县发改委、县经委、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农林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畜牧局、县水利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粮食局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
2.1.2 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新闻信息;
(4)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5)处理其他有关事项。
2.1.3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日常办事机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及相关部门抽调。
2.1.4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提出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
(6)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5 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 负责制定新闻报道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报会,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
县监察局 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对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在 食品安全事故和应急处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县发改委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资保障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项目的核准、备案与管理,参与事故后的有关恢复工作。
县经委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急救药品的组织、供应。
县教科局 负责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教育管理,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应急处理。
县公安局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持事故应急响应状态下的治安秩序。
县财政局 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县农林局 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商务局 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参与生猪屠宰加工环节和流通领域中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卫生局 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食物中毒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畜牧局 负责组织对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畜禽防疫、检疫工作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水利局 负责组织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商局 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质监局 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