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 | 发布时间:07-12-29 17:34:53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担的经费预算及使用计划,核实后划拨,保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必要时向上级直至中央财政部门申请紧急援助。
7.5 技术保障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县各地开展行政区内灾、疫情发生区的勘查,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调查、监测、预警分析和预报发布。制订本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技术方案。组织各地进行防治技术指导,指导防治专业队伍建设。组织全县各地进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农药械筛选、防治技术研究、试验示范以及综合防治技术集成。
7.6 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重要性和防控技术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电视预报,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范意识。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参与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行动人员进行防护知识教育。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保植检机构要制订培训计划,寻求多方支持,加强对植保植检技术人员、防治专业队伍的专业知识、防治技术和操作技能等的培训;加强对农民进行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基本知识与防治技术的培训。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的修订与完善由县农林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改,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各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指要对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农林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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