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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县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  发布时间:07-12-29 16:18:19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响、对社会经济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甚至影响到其他地区的社会与经济安全,需紧急调用社会一切资源,及时恢复送电。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以及发展趋势,将大面积停电事件状态由重到轻分为Ⅰ、Ⅱ、Ⅲ级三个状态。

  3.1  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产生特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县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彭山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且无法及时恢复;

  (3)因发电燃料短缺、枯水、不可抗力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

  3.2  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县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彭山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50%以下;

  (3)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枯水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彭山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40%以上。

  3.3  Ⅲ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Ⅲ级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彭山县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15%以上、2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彭山县政府所在地减供负荷达正常值的60%以上。

  4  应急响应
  4.1事件报告
  发生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彭山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县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县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1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县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决定是否将有关情况向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宣布启动县级应急预案。

  4.2事件通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县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县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将发生的Ⅰ级停电事件向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在I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县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事故情况的通报工作。

  (3)发生Ⅲ级停电事件后,由县供电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事故情况的通报工作。

  (4)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由县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立即上报县政府,同时上报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

  (5)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3 应急处置
  (1) 电网应急处置:发生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镇、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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