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组织机构
来源: | 发布时间:07-10-25 13:27:55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彭山县人民政府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县长的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全县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设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主要职责是: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组织编制、修订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与专家咨询机构的协调联系;负责与驻彭部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的联系。2006年4月26日,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我县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县应急办级别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挂靠县政府办公室。核定领导职数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目前,县应急办实有主任1名(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
县上已经成立的各类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小组、委员会、指挥部等机构为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负责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总指挥一般由该机构负责人担任,该机构有关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为指挥机构成员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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