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鸣镇便民服务指南
低保申办指南
人均收入低于160元的城市居民,按下列程序申办最低生活保障:
1、本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书;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家庭成员及赡养、抚养和抚养义务人收入等有效证明。
2、如实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3、社区居委会在收到本人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榜示,征求群众意见,入户核实后上报镇人民政府。
4、镇人民政府复查核实后,榜示初审结果,及时将本人有关资料,初审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定审批。
5、公开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地点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民政办)
民事调解指南
生产、生活中发生的民间矛盾纠纷,需组织调解的,一律按下列流程调处:
1、当事双方先到社、居民小组调处站接受调解。
2、不服社调处站调解意见的,当事双方再到村、社区调处站接受调解。
3、不服村,社区调处站调解意见的,当事双方再到镇调解中心接受调解。
4、对调解成功的,当场组织当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
5、对未调解成功的民事纠纷,召集当事双方再进行调解。
6、对反复调解仍不成功的民事纠纷,向当事双方说明解决途径和处理机关。
7、公开接受群众政策法规咨询,地点镇政府机关大院司法所
《再就业优惠证》办理指南
下岗、失业人员、城镇低保对象、失地无业农民可按下列程序申办《再就业优惠证》:
1、本人申请、交1张1寸照片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出具被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或城镇居民低保证明、农民失地无业证明。
3、领取填写《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表。
4、镇劳动保障所调查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就业局审批。
5、对取得《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镇社会劳动保障所将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免费就业技能、创业知识培训,免费推介就业岗位,协助办理小额贷款、税收减免手续等就业援助。
6、城乡居民取得的《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期限一律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
7、公开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地点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社会劳动保障所)
“零就业”家庭申报指南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家中无一个就业者,仅靠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费和抚恤金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可按下列程序申报就业援助:
1、持本人户口簿向所属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零就业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
3、接受社区入户访问,调查核实并榜示3天后,逐级上报镇劳动保障所。
4、镇劳保所从接到社区申报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人的审核确认,逐级上报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批。
5、镇劳保所接到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后,立即将报家庭资料录入信息库,建立“零就业”家庭档案。
6、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报人免费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推介,优先推荐到公益性岗位。
7、公开接群众政策咨询,地点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社会劳动保障所)。
农机补贴申报指南
凡决定购买大型农机的农户,均可按下列程序申办购机补贴:
1、向村委会递交购机书面申请。
2、持村委会审批意见,到镇农业服务中心填报购机申请表。
3、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批同意后,逐级上报县农机局审查报批。
4、镇农业服务中心接到上级批准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农户补齐个人应付购机款额,15日内到指定地点提机。
5、公开接受农民政策咨询,地点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农业服务中心)。
林木砍伐申办指南
凡砍伐林木。农户必须按下列程序申办《砍伐证》:
1、向村、社提出书面申请。
2、本人持村、社批准签章的书面申请,到镇林工站领取填报《林木砍伐申请表》。
3、镇林工站核实同意后,2日内报镇人民政府审批。
4、镇人民政府批准后3日内由镇林工站上报县林业局,审批核发《砍伐证》。
5、农户在到林业局按每株3元交纳育林基金之日起,方可在村、社干部,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实施砍伐,
6、农户按《砍伐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砍伐后,必须在规定之时内履行植树义务。
7、公开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办公地点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农业服务中心)。
计生服务指南
(一)、各种办事程序
一、办理计划生育《生育服务证》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一本
3、夫妻双方户口簿
4、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证明
5、两寸夫妻合照一张
二、办理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服务证》
3、两寸夫妻合照一张
4、小孩子所要上的户口簿
5、结婚证一本
三、办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身份证
2、户籍所在地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3、已婚育龄妇女具备安环证明
4、未婚者带一寸照片;已婚者带两寸夫妻合照一张
四、办理计划生育二胎审批手续
1、结婚证一本并带复印件
2、离婚者带离婚协议
3、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证明
4、夫妻双方户口簿并带复印件
5、夫妻双方身份证并带复印件
五、公开接受群众政策咨询,办公地点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计生办)
党政办公室:7621346——负责党务、档案
民政办:7627738——负责民政、残联、老龄
财政所:76223087——负责乡镇财政工作
计生办:7627501——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经济发展办:7620905——负责工业、统计、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工作
综治办:761261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信访、妇联、调解工作
安办:7620905——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城镇、社保所:7624559——负责劳动保障、农民工和再就业培训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7624559——负责农经、农技、农机、林业工作
网络站——负责全镇有线电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