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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25日 眉山市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了
来源:新华网眉山分频道 |  发布时间:08-05-09 17:58:26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5月9日,从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者,从首次归还贷款之月起一年后可每年度申请一次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内上年度余额归还贷款本息。办理时间为5月4日——25日早上9:00——下午5:30(双休日除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本息所需资料:

 

1、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管理部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单位要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2、与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委托贷款银行出具尚未还清贷款余额清单(委贷银行需加盖公章);

 

4、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近期三个月还款记录的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需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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