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事任免 >> 正文
 
关于宁武等任职的通知
来源:彭山县公众信息网 |  发布时间:08-02-04 16:39:14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彭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宁武等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彭委组干〔2008〕11号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任命:
  宁  武为彭山县编委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潘  淼为彭山县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  里为彭山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娜为彭山县卫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谢玉民为彭山县水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元月二十八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