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据《彭山县志》载:“顺治三年,义军张献忠部与明参将杨展决战于江口镇,张部战船被焚,沉没过半,伤亡惨重,败回成都。”彭山县江口古镇广为流传张献忠"江口沉银"的传说,一直是世人难解的一道谜团。2005年江口古镇岷江河道出土明代银锭,其形制与堑刻铭文表明为崇祯时期所征解的税银。而且与张献忠曾转战四川、湖北、湖南的路线及所占地点十分吻合。充分证实了张献忠江口镇沉银之说,并为之提供了有力的实物证据,同时为研究明代的政治、经济提供了重要依据。
关键词:江口古镇;明代银锭;张献忠江口沉银
彭山历史悠久,在公元前316年,秦灭蜀置县,属蜀郡,治地在今江口镇。西汉沿之。汉昭帝后,犍为郡治遂徙武阳。武阳位于武阳江、锦江与岷江的交汇处,是我国最早的茶叶市场。是万户以上的大县。到了西魏、北周和隋代,改称为隆山县。彭山县的县名从唐代开始,沿用至今。
2005年4月20日,彭山县引水工程在江口镇岷江河道内进行施工过程中,由挖掘机在距地表2.5米左右的地方挖出一圆木并从中散落7件银锭。由施工民工全部捡走。21日上午,江口镇政府得知此情况后,当即向县政府作了报告,随即责成公安和文物部门对出土情况进行调查和追缴。时值“彭祖长寿节”在我县召开新闻发布会,此事被参会媒体于21日以《彭山县江口镇挖出张献忠沉银》为题进行了报道,后被全国各大报刊和网站转载,引起了轰动效应。接到任务后,公安和文物部门组织了联合调查组于21~24日顶着烈日走乡串户对出土情况进行了调查,同时向当地群众进行了《文物法》的宣传并印发宣传资料散发到群众手中。27日,经过文物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努力,收回所有流失的7件银锭,并收回已被损毁的贮藏银锭的木筒。
出土银锭藏匿于一木筒内。木筒长118㎝,外径18㎝,为2个半园形木桩(图1)。将内挖空把银锭放入其中,然后合在一起,两头用铁箍箍紧。 7件银锭中,除1件无铭文外,其余6件都有铭文,现介绍如下:
I式:2件。船形,腰微束,小平底。
1、重1400克,面长13㎝、腰宽6㎝、底长7.4㎝、底宽4㎝,正面阴刻:“京山县十五年口口口饷肆十两”,竖写三行(图2)。
2、重1800克,面长12.7㎝、腰宽6.2㎝、底长8.2㎝、底宽4.1㎝,正面阴刻:“茶口口口十六年分口口口口口攻口将军口银五十两解口口口口口贞分”,竖写四行(图3)。
Ⅱ式:4件。船形,腰微束,圆弧底。
1、重1825克,面长13.1㎝、腰宽6.95㎝,正面阴刻:“沅陵县征完解司载充兵饷银五十两崇祯十年八月口日银匠姜国太”,竖写四行(图4)。
2、重1775克,面长12.2㎝、腰宽6.85㎝,正面阴刻:“湘潭县运粮官军行月银五十两”,竖写二行(图5)。
3、重1800克,面长13.4㎝、腰宽7.45㎝,正面阴刻:“巴陵县榆口饷银五十两”,竖写三行(图6)。
4、重1750克,面长14㎝、腰宽7㎝,正面阴刻:“黄冈县银四拾两正”,竖写三行(图7)。
5、重1825克,面长14.9㎝、腰宽7.2㎝,无铭文。
2005年8月,出土银锭经四川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明代银锭,属国家珍贵文物。其中6件有铭文为二级文物,1件无铭文为三级文物。
这批如此贵重的官银为什么会沉睡于江口岷江河底?
明初,禁用金银交易,《明史•食货志》:“洪武七年,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者罪之……”○1。直到正统元年(1436)在禁用金银上方显松动,“朝野卒用银,其小者用钱……”○2。到了明后期,交易用银普遍,商人们以银量富。官僚、地主竞相搜刮积银,发生白银不足现象。明朝末年,随着农民起义势力不断壮大,“银荒”愈演愈烈,成为当时突出的社会问题○3。
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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