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 号: | 5114025109 | 所属地区: | 眉山市 |
| 项目名称: | 彭山县2006年第一批、第三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材料采购招标 | 所属行业: | 市政房地产建筑 |
| 截止时间: | 2007-09-30 | 招标类别: | 施工、采购招标 |
公告全文
彭山县2006年第一批、第三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施工、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PS-0709
1.彭山县水利局的彭山县2006年第一批、第三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川发改农经[2004]124号和川发改农经[2006]642号文核准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彭山县2006年第一批、第三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材料采购
标段划分: 施工两个标段(一标段:李店集中供水站土建施工、李店供水站管网延伸土建施工、谢家供水站管网延伸土建施工;二标段:茶场集中供水站土建施工、双塘集中供水站土建施工、黄丰供水站管网延伸土建施工、公义供水站管网延伸土建施工)
材料采购标段: 全部工程的管材管件采购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及自筹资金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彭山县 工期:8个月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4. 施工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材料采购标段: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范围许可的厂商或经销商,所供产品具有省级推荐使用文件或省级(水利部门和供水行业)《建设产品(技术)推荐证书》、《涉及饮水卫生安全的国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企业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资格证》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申请人可从成都市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28楼C1)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7 年 9 月 26 日至 2007年 9 月 30日,每天上午 9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00 分至 17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施工标段: 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材料采购标段:营业执照、建设产品(技术)推荐证书》、《涉及饮水卫生安全的国产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企业出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人民币150元 ,图纸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10 月 19 日 10 时 0 分,提交到 彭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彭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彭山县水利局
办公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