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 号: | 5114024157 | 所属地区: | 眉山市 |
| 项目名称: | 彭山县凤鸣镇、彭溪镇、谢家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 | 所属行业: | 其它 |
| 截止时间: | 2007-08-24 | 招标类别: | 施工招标 |
公告全文
彭山县凤鸣镇、彭溪镇、谢家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彭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彭山县凤鸣镇、彭溪镇、谢家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编号:DHSC-07057-2-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后审在评标时符合性审查中进行。
本工程已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土整招核[2007]41号文核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
彭山县凤鸣镇、彭溪镇、谢家镇土地整理项目。
二、工程概况
建设地点:彭山县凤鸣镇、彭溪镇、谢家镇
工程规模:土地整理面积809.49公顷,新增耕地111.32公顷,工程施工费约1420.01万元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设计单位:四川省康德土地科技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根据施工的规模和难易程度,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A标段:凤鸣镇土地整理面积为258.08公顷,新增耕地32.93公顷;B标段:彭溪镇土地整理面积为239.49公顷,新增耕地35.486公顷;C标段:谢家镇土地整理面积为311.92公顷,新增耕地42.889公顷。
2.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三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一投标人三个标段评标结果同时排名第一时,只能中取其中中标金额较大的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不良安全记录的施工企业;
3.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需具备贰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4.具有1个以上且工程价款在200万元以上已完土地整理项目业绩;
5.流动资金:不少于200万元(需附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2007年7月的资金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者,请携带下列资料,按规定时间和地址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
2.年检合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
3.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
4.携带一个及以上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及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同时出示原件);
5.携带企业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2007年7月的200万元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同时出示原件,并留开户行查询电话);
6.招标文件售价150元/本,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和地址
时间:2007年8月20日至2007年8月24日(9:3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
地址: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大厦608室)。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址
时间:2007年9月13日10:00~11:00时(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