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山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质改革的意见》精神,于2004年7月经彭山县编委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同时也是在县卫生局领导下,依据国家和地方卫生法律法规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的执行机构,承担全县宣传贯彻卫生法律法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和监督任务。
彭山县卫生执法监督所依据政事分开、依法行政,统一模式、综合管理的要求,本着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将有关的卫生监督职能相对集中,承担面向社会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下设四个职能科室,目前共有卫生执法人员16名,平均年龄3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数占81.3%,依法承担对辖区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医疗保健机构(含采供血机构)、卫生许可、执业许可、健康相关产品和医疗广告,以及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等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卫生执法监督是国家管理卫生事务的重要形式。彭山县卫生执法监督所的基本任务是保障市场经济和各种社会活动中的正常卫生秩序,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保护公民的健康权益。在履行卫生执法监督任务中,我所将凭借现代化科学技术和管理优势,加强内部管理,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和办事高效的监督执法队伍,树立良好的卫生行政执法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做发应有的贡献。
彭山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成立以来,在主管局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大食品卫生保障任务,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省内十余个市、州兄弟单位先后来我所参观学习。2004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创卫先进集体,2005年被四川省卫生厅授予卫生执法监督先进集体称号,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县级卫生单位,县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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