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 >> 面向市民 >> 医疗卫生 >> 正文
 
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来源: |  发布时间:07-11-26 16:41:08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注册暂行办法》

  二、办理对象

  凡在县卫生局登记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内执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三、办理条件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近6个月内《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1份;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医师注册人员花名册。

  四、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许可→发证

  五、办理时限

  从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

  六、收费情况

  川价函(2000)129号、每人25元

  七、办理部门

  县卫生局医政股

  八、办理地点及邮编

  县卫生局二楼      620860

  九、办公时间

  上午:9时-12时    下午:2时-6时

  十、联系电话

  0833-7612055

  十一、监督电话

  0833-7623167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