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许可
来源: | 发布时间:07-11-26 16:41:08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注册暂行办法》
二、办理对象
凡在县卫生局登记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内执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三、办理条件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县卫生局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近6个月内《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5、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1份;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医师注册人员花名册。
四、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许可→发证
五、办理时限
从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
六、收费情况
川价函(2000)129号、每人25元
七、办理部门
县卫生局医政股
八、办理地点及邮编
县卫生局二楼 620860
九、办公时间
上午:9时-12时 下午:2时-6时
十、联系电话
0833-7612055
十一、监督电话
0833-762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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