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


一、 设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二、办理对象
已在我局登记的不满100张床位的医疗机构
三、办理条件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3、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许可→发证
五、办理时限
受理设置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
六、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七、办理部门
县卫生局医政股
八、办理地点及邮编
县卫生局二楼 620860
九、办公时间
上午:9时-12时 下午:2时-6时
十、监督电话
0833-7623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