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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二、办理对象
本辖区内食品行业、公共场所、供水单位
三、办理条件
从业人员体检取得健康证、相关卫生设施达到要求
四、办理程序
受理—现场审查、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许可发证
五、办理时限
受理30日内
六、收费情况
川价字[1996]65号、20元/证
七、办理部门
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八、办理地点及邮编
城信大厦三楼 620860
九、办公时间
上午:9点-12点 下午:2点-5点半
十、联系电话
0833-7635022
十一、监督电话
0833-761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