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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北京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网 |  发布时间:07-10-27 16:41:01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构,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的6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补领《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第二十九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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