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


惠民医疗点撑起群众健康的“保护伞”。在全县设立了40个惠民医疗点,其中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卫生站5个,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卫生站10个,县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卫生站7个,13个建制乡镇的卫生院18个,确定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为惠民医院,城乡居民看病难的困难得到有效缓解。
惠民医疗政策成为关爱群众的“保障园”。积极开展6岁以下独生子女志愿免费体检、计划生育健康知识免费培训。对医疗救助对象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免门诊挂号费,同时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减免诊疗、护理、治疗等费用的10%。
农村合作医疗构筑群众得实惠的“爱心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弱势群体提高报销比例:住院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贫困农民(含五保户)提高20%,五保户取消起付线。对住院费用在5000元至1万元、1万元至2万元、2万元以上的,分别提高5%、10%、15%。住院中医药费用、年龄90岁以上、95岁以上者分别提高20%、10%、15%。对门诊大病进行补偿,慢性病在乡及乡以上定点医院年门诊费用累计达2000及2000元以上的,在县农合办补偿可报部分的20%。对农村18岁以下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的独生子女,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对农村晚婚生一孩者,住院分娩所产生的费用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提高报销比例10%;对独生子女新生婴儿,可以以母亲的名义报销医疗费。(记者 万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