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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惠民行动之医疗保障行动篇
身患尿毒症达七年之久的的彭溪镇兴崇村村民杨中于今年6月领到了3000元医疗救助金。年仅37岁的他,身患尿毒症后丧失了劳动能力,30多万的高额医疗费用已经使他和家人的生活步履维艰。今年5月底,彭山县民政部门了解到他的情况后,建议相关部门作为特例给予杨中一定限额的医疗费用报销补助,并按城乡医疗救助的最高标准给予3000元救助。拿着救助的钱,杨中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政府的关心让我觉得好温暖。”
身患晚期血吸虫病的谢家镇石山村村民、32岁的骆艳终于康复出院了。据血防医院的医生介绍,她是一例巨脾型的晚血病人,入院时肚子胀得很大,贫血严重、面黄肌瘦,生命危在旦夕。康复后的骆艳非常开心,她说自己家境贫寒,得病以后到处寻医问药,花了不少冤枉钱都没有确诊是血吸虫病,是血防医院的医生救了她。据县血防医院的工作人员介绍,以前血吸虫病的治疗费用需要病人垫支,再由病人逐级向上进行审批报帐,现在则不需要病人垫支了,由院方直接办理报帐手续,为病人省去了很多后顾之忧。
彭山县于今年6月印发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并正式启动了城市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全年有245232名农民参加新农合。全年共为11000人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其中大病救助2264人,实施城市低保年人均医疗救助53.7元。今年1月~11月门诊报销金额118万元,住院报销金额763万元;1月~11月贫困户报销共计50人次;新农合试点覆盖比例百分之百。彭山县是血吸虫感染的重灾区,近年该县狠抓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完成灭螺640.9万平方米,治疗晚血病人132例,查病57100人次,开展扩大化疗5.5万人次。(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