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地震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5月12日下午,我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县境内有较强震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灾后防病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我县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灾后疾病防控工作是各乡镇、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灾后防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当前抗震救灾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县上成立了灾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见附件),各乡镇、部门也要立即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灾后疾病防控领导小组,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全面启动灾后疾病防控预案,紧急动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项灾后防病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到位,确保实现灾后无大疫的目标。对处置不力,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工作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是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基础。县爱卫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做好灾后疾病防控工作。要积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清理被污染的生产、生活环境,对灾民安置点的生活垃圾与人、畜粪便要进行集中收集和处理,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清除蚊蝇孳生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把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灾后防病知识送到群众手中,提高群众对灾后常见病的自我防护能力,把救灾防病的各项措施落实到群众自觉的行动中去。
三、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环境清理和消毒工作
环境消毒是灾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关键。县疾病控制中心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灾区第一线,对倒塌的各类建筑物、学校、公共场所、灾民临时安置点、生活垃圾及厕所等场所全面实施药物消毒和其他卫生处理,对人、畜尸体要实施火化或消毒深埋等处理,做到哪里有污染,消毒杀毒工作就跟到那里。
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食品、饮用水安全
做好食品、饮用水安全是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保障。质监、工商、卫生部门要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灾后恢复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馆(含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过期、腐败变质的食品流出,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环保、建设、卫生部门要做好饮用水的检查监测,保障集中式供水、临时供水符合标准和要求,同时加大对灾后食品、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和企业自建水厂、学校的食堂及其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供水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帮助群众对自取饮用水进行消毒,确保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
五、加强疫情监测,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
疫情监测是指导灾后疾病防控工作的有效措施。卫生部门要加强疫情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疫情的预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尽快扑灭。要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5月1 7日起实行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和零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于5月1 7日将值班电话报县卫生局应急办(联系人:贾旭智,联系电话:7612056,13890398567)。
六、加强信息收集,保障信息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定专人收集灾后防病信息,于每日下午3时前向县卫生局应急办(联系电话:7612056,传真:7623167)报告当日工作进展情况。县卫生局应急办汇总全县情况后于下午4时前报市卫生局应急办。各乡镇发生重大疫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防止暴发流行。
附件:彭山县灾后疾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八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