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公文 >> 正文
 
关于命名彭山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
来源:彭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08-06-26 08:36:33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彭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彭山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有关专家、学者认定,“甜皮鸭制作工艺”、“长春号南味豆腐乳及长春号杏仁豆瓣制作工艺”、“谢家板凳龙”、“谢家竹琴”和“霸王鞭连箫”之主题、内涵、性质符合国家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加强社会的文化自觉性和文化认同感,提高对文化整体性、历史连续性的认识,鼓励全县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县政府决定命名“甜皮鸭制作工艺”、“长春号南味豆腐乳及长春号杏仁豆瓣制作工艺”、“谢家板凳龙”、“谢家竹琴”和“霸王鞭连箫”为彭山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特此通知

                                       二○○八年四月二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