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夏季是各种流行性传染病的多发季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认真做好我县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传染病防治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是党和政府关心群众疾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夏季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传染病防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部门要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卫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加大食品、饮用水等卫生监督检测力度,加大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警力度,积极开展生物制品预防接种,认真做好疫情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在校学生卫生知识培训、生物制品预防接种工作。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环保、城管和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的整治,大力治理污染源,消除传染病菌孳生场所,防止疾病传播。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一)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各乡镇要积极发动群众,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市、县卫生集镇成果,重点整治各单位、社区尤其是学校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除各种传染病菌的孳生场所和条件,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卫生部门要多种形式地开展爱国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霍乱、伤寒、肝炎、痢疾、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卫生保健意识。
(二)切实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卫生部门要督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当前传染病流行态势及时储备相应生物制品,认真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动员适宜人群接受针对传染病疫情的生物制品预防接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管理,规范接种门诊建设。药监部门要加大对生物制品使用和供应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购销、违规使用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有效保证接种疫苗的安全。
(三)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大检查,从种植、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环节把关,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各乡镇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动员群众尽量减少群体性聚餐,要建立完善以学校食堂、餐饮业为重点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群体性聚餐管理。在5月底前要组织开展以学校饮食卫生、餐饮业、农家乐为重点的食品卫生和城镇饮用水卫生整治活动,对无《卫生许可证》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处理,6月上旬将整治活动情况报县政府。
(四)加强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处置。各乡镇要畅通疫情报告渠道,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卫生部门要加大疫情报告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抽查疫情值班落实情况,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组织力量予以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暴发疫情处置的人力、物资、药品等救治准备,建立有效运转的预警机制,做好医护人员防护,防止医源性传播和交叉感染。
(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病意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方式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宣传教育,让群众正确了解传染病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