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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来源:彭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08-06-26 10:57:33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彭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主汛期已至,为确保安全渡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切实做好2008年全县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清当前防汛抗旱严峻形势

今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要切实围绕“防汛保安全,抗旱保平安,减灾保发展”的目标,大力推进防汛抗旱“两个转变”,抓住工作重点,全面提高防汛抗旱管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带来的损失。

 

要实现以上目标,务必要清醒认识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一是今年气候异常。年初全国部分地区遭受了严重的冰雪灾害,灾害强度历史罕见,可能对汛期气候造成较大影响。根据全省“五长会商”分析预测,2008年至2012年,全省将进入自然灾害多发期,主要江河出现早发洪水、大洪水的可能性非常大。岷江中游发生大洪水的几率也在增加,较强洪涝可能出现。二是我县自1995年发生岷江特大洪水以来,已经连续12年没有出现大的洪水,并且水位逐年下降。近两年来,我县连续遭受严重旱灾,大旱之后发生大洪涝的可能性极高,去年岷江洪水流量为历史最低,久旱必有暴雨。加之多年来我县没有大汛,基本上年年防汛不见汛,部分干部群众存在侥幸、麻痹思想。三是我县境内岷江河道长40.11公里,且大多建于七十年代初,建设标准低、工程质量差,水毁老化严重,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一旦遇到大的洪水,极易出现险情。

 

面临严峻的形势,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把问题考虑得多一些,困难估计得足一些,准备工作做得充分一些,千方百计掌握防汛抗旱的主动权。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未雨绸缪;牢固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有灾无灾作有灾准备,大灾小灾作大灾准备”的意识。要从关心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利用现有防汛抗洪基础设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防汛责任

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乡镇必须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防汛抗洪救灾中的问题,保证组织指挥、群众转移、灾民安置和卫生防疫等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安全度汛,防止发生重大灾害损失。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彭山县防洪总体预案》,及时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汛指挥机构,落实领导、人员、物资、经费、责任,扎实搞好责任范围和区域的防汛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三定五包”(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包堤防、包水库、包城镇、包河心洲坝、包山地灾害易发区)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工作责任制,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头。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严格值班纪律。要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抢险队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以防为主,认真抓好汛前准备和汛期督查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落实措施,归口包干”的原则,落实抢险队伍,备足抢险物资。要切实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汛前防汛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彭防汛〔2008〕03号)精神,尽快组织力量,集中一段时间由领导带队,对所辖区域和经营区进行全面、彻底的汛前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不留隐患,工作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责任,限期整改。从5月1日起全县统一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水利、防洪设施的全面检查,搞好塘、库、堰等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做到防洪蓄水两不误。水利部门、沿江乡镇要立即组织力量,搞好河道清淤疏浚,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清除河道内障洪物,保持行洪畅通。

 

水利部门要加强河道采砂秩序的清理整顿,落实采砂业主采砂后对河道的整复责任,同时抓紧完成堤防水毁工程、县管水利设施水毁工程的修复、整治的扫尾工作,排除工程隐患,并及时修订防洪预案,强化运行调度。

 

城建部门要负责抓紧对城区排涝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组织力量整治、疏通排涝设施,制定落实好城镇内涝防御预案,指导配合各建制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城镇防洪,确保城镇安全渡汛。

 

交通部门要作好在建岷江二桥工程建设的渡汛工作,制定好防汛预案,确保安全渡汛。

 

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按照交通战备要求,根据防洪抗灾需要,作好车、船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准备,保证汛期道路畅通。

 

电信部门要加强通讯线路、机站检修,确保汛情和调度命令的及时传递。

 

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彭府办发〔2008〕27号)要求,加强山地灾害的检查和监测,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河道外耕地、旧河滩涂采砂取石场点进行检查,督促业主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渡汛。

 

气象、水文部门要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雨情和水情等实时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为防汛抢险提供决策资料。

 

承担防洪物资储备任务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按照县防办下达的任务做好各类防汛物资储备、检修和供应工作,确保抢险物资储备调运事项落实到实处,满足抗洪抢险需要。

 

其它各类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责任区范围内各种物资安全渡汛,特别是要防止随洪扩散污染,造成损失。

 

县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必须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派出工作组开展汛前检查的通知》(彭防汛〔2008〕03号)精神,尽快组成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对各乡镇、各重点防汛地区及物资储备情况开展一次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确保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四、突出重点,落实防汛预案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彭山县防洪总体预案》,并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和完善本单位、本部门防汛工作预案。要突出抓好城市内涝预防工作,对青龙场镇后堤防、观音黄荆滩、江口气死洞、姜濠封支等江河险要堤段及天生堰、柏杨沟、龚家堰等7座交通战备水库和江口、保胜等山地灾害易发区等重点地段要制定专门的抢险应急方案,有关乡镇要制定沿江分(滞)洪区、山地灾害易发地带群众的撤退转移及安置方案,确保防汛指挥调度做到科学合理,指挥得当,临险不乱。

 

为便于县防汛指挥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汛情以及防汛工作情况,进入汛期后,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及时将雨情、水情、汛情、险情和灾情书面报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办和民政部门,为市、县决策防汛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如隐瞒不报或因失职漏报、迟报、误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防汛抢险的有功人员,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1.彭山县2008年防汛责任落实统计表

   2.彭山县2008年防汛物资统计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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