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山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彭山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三日
彭山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08〕7号)精神,为认真开展我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验收达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一岗双责”及《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为主线;以规范乡镇安全监管行政行为,完善乡镇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制度、运行模式为核心内容;以落实工作保障,打造工作平台为着力点;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为突破口;以强化乡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激励约束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安全监管职能作用,筑固乡镇安全生产第一防线,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末,全县所有乡镇基本完成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秩序,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有较大幅度下降,为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三、建设步骤
按照省、市要求,2008年,我县要有三分之一的乡镇完成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重点培育1至2个典型样板乡镇。我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分三批完成:
第一批:凤鸣镇、青龙镇、观音镇、谢家镇、牧马镇。2008年12月上旬前完成。
第二批:公义镇、义和乡、江口镇、彭溪镇、保胜乡、锦江乡。 2009年12月上旬前完成。
第三批:武阳乡、黄丰镇。2010年12月上旬前完成。
四、建设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乡镇人民政府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为确保建设达标,县政府成立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附件1),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组建相应机构,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要把乡镇安办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帮扶力度,推进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扎实工作。
今年列入建设计划的五个乡镇政府要认真按照《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附件2),扎实开展建设工作,确保2008建设工作顺利达标。今年没有列入达标计划的其他八个乡镇也要按照基本要求,逐步开展工作,完善各项制度,落实责任,配备工作人员、配齐设备设施,为下一步达标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各乡镇政府要互相加强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促进建设工作。
(三)强化督查。
县政府将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根据情况开展督查,并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对创建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多发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
3.安全生产“十个台帐”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