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日
2008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8年的应急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抓基层、夯基础、强预防,构建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反应快速、处置有力的应急管理机制,努力开创应急工作新局面。
一、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各级各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所有社区、村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程序,做到县级专项预案科学规范,部门预案切实可行,乡镇预案符合实际,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预案责任到人,并作为突发事件责任追究的基础依据。此项工作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统计月报制度。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每月1日前对上月突发事件进行汇总、分析,并书面上报县政府应急办。此项工作从2008年1月开始实施。
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信息网点,及时快捷捕获突发事件信息。建立信息员制度,乡镇、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要确定1名兼职信息员,并落实具体责任,及时报告基层信息。此项工作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
三、切实抓好隐患排查
认真组织做好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分期分批分类进行隐患排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江河堤防、水库大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容易发生险情的地段、地带以及重点工程等隐患的排查。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解决。此项工作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