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公文 >> 正文
 
关于印发《彭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彭山县公众信息网 |  发布时间:08-03-03 09:21:58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彭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彭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元月三十日

彭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挥部组成
  2.2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2.3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4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5专家组

  3 监测预警
  3.1信息监测
  3.2预警分级及发布
  3.3预警处置

  4 应急响应
  4.1突发环境事件分级
  4.2应急响应原则
  4.3应急响应程序
  4.4指挥协调
  4.5应急监测
  4.6安全防护
  4.7应急终止
  4.8信息报告及通报

  5 新闻发布
  6 善后处置
  7 调查评估
  
  8 应急保障
  8.1经费保障
  8.2装备保障
  8.3通信保障
  8.4人力保障
  8.5技术保障
  8.6宣传教育
  8.7应急培训
  8.8应急演练

  9 责任与奖惩
  
  10 附则
  10.1名词术语
  10.2预案管理与更新
  10.3预案解释部门
  10.4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污染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眉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彭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跨县(区)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平战结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环境事件危险源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经常性地做好思想、预案、机制等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预案演练。应急状态下实行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9 7 3 1 2 3 4 5 6 7 4 8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