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山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彭山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彭山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2.2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2.3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4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5专家组
3 监测预警
3.1信息监测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3.3预警预防准备
3.4预警处置
4 应急处置
4.1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分级
4.2应急响应原则
4.3信息报告
4.4先期处置
4.5应急响应
4.6指挥协调
4.7应急结束
5 信息发布
6 善后处置
7 调查评估
8 恢复重建
9 应急保障
9.1通信保障
9.2物资保障
9.3队伍保障
9.4供电及交通保障
9.5治安保障
9.6资金保障
9.7技术保障
9.8基本生活保障
9.9医疗卫生
9.10宣传教育
9.11应急培训
9.12应急演练
10 责任与奖惩
11 附则
11.1水库等级划分标准
11.2其它名词解释
11.3预案管理与更新
11.4预案解释部门
11.5预案实施时间
彭山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切实有效地保证水库工程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眉山市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彭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