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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彭山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彭山县公众信息网 |  发布时间:08-03-03 10:10:56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彭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彭山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彭山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彭山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工作原则
  1.4适用范围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2.2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职责
  2.3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4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5专家组

  3 监测预警
  3.1信息监测
  3.2预警级别及发布
  3.3预警预防准备
  3.4预警处置

  4 应急处置
  4.1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分级
  4.2应急响应原则
  4.3信息报告
  4.4先期处置
  4.5应急响应
  4.6指挥协调
  4.7应急结束

  5 信息发布
  6 善后处置
  7 调查评估
  8 恢复重建
 
  9 应急保障
  9.1通信保障
  9.2物资保障
  9.3队伍保障
  9.4供电及交通保障
  9.5治安保障
  9.6资金保障
  9.7技术保障
  9.8基本生活保障
  9.9医疗卫生
  9.10宣传教育
  9.11应急培训
  9.12应急演练

  10 责任与奖惩

  11 附则
  11.1水库等级划分标准
  11.2其它名词解释
  11.3预案管理与更新
  11.4预案解释部门
  11.5预案实施时间

彭山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切实有效地保证水库工程运行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眉山市水库大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彭山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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