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时间:08-01-17 09:28:26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七、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
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认真落实中央“两个重点、三个主要、一个加大和三个继续高于”的要求,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市和区县财政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重。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
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集中投向农村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在坚持以县为主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同时,积极探索多级次、多形式的支农资金的有效途径。推行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资金报账制等管理办法,完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进一步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农业产业化开展支农工作,加大对四大产品、龙头企业、示范村建设、“一村一品”建设的资金投放力度。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2007 年,全市农发行、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新增农业贷款总量增幅比上年增长10%以上。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业担保。
引导社会力量和农民增加投入。综合运用补助、贴息、担保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拔千斤”的导向作用,引导各类生产要素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开创各方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局面。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引导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坚持农业招商引资不放松,确保每年业主开发农业投入在2 亿元以上。
八、进一步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狠抓落实,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投入全部精力具体抓。推行“三农”工作项目化、实事化,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充实和加强农村工作综合机构,强化涉农部门自身建设,提高服务“三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的关系,充分调动区县抓“三农”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区县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市对区县财政关系,新增财力向区县倾斜。
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勇于创新,奋发有为,扎扎实实推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要大力倡导亲民爱民、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饱含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扑下身子狠抓落实,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干部兼组长。加强村社基层干部培训。积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深入实施“一村一居一大学生”计划。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村民
自治机制。畅通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渠道,形成良好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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