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眉山市委
关于强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
(2007 年3 月8 日中共眉山市二届七次全委会议通过)
农业是加快发展、造福人民的根本大计,发展现代农业是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的必然选择,“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战略部署,强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特作如下决定。
一、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
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眉山”的要求,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力争通过五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面实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再上新台阶,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社会和谐安定。全市粮食生产总量每年保持在160万吨以上,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5% ,农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加200 元以上;到2011 年,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收入达到120 亿元,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2%,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1%。
二、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利用已经形成的7 个“中国之乡”和其它优势产业,进一步搞好农业区域化布局。强力推进“一村一品”、“多村一品”建设,培育一大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和专业乡镇,真正形成眉山农业发展的区域特色。
大力发展拳头产品。全市重点抓好生猪、奶制品、蔬菜制品、竹木制品四大拳头产品。各区县结合实际再积极发展一批拳头产品。东坡区重点发展脐橙、稻米、肉鸡、肉兔和蔺草等,仁寿县重点发展枇杷、梨、山羊和水产品等,彭山县重点发展寿果、中药材、肉鸡等,洪雅县重点发展茶叶、长毛兔、冷水鱼、藤椒和中药材等,丹棱县重点发展柑桔、肉兔、魔芋、蚕桑和茶叶等,青神县重点发展椪柑、茶叶和蚕桑等。
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围绕拳头产品和优势产业,进一步延伸产业链,着力打造一批销售收入10 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和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自建基地,不断向周边区域延伸和扩展,形成规模化生产,全面带动专业村、专业乡镇建设。
积极引导专合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农民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谈判能力和自我服务能力。
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启动生猪、奶牛“7+1”模式,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通过订单收购、利润返还、股份合作等形式,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鼓励民营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村个体户和私营企业通过股份制、合资合作等形式,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资源开发领域,投资于种植业、养殖业和其它特色农业,参与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及良种繁育和推广。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构建农业产、学、研合作平台。推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推广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