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彭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2006-2020 年)》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08-01-16 16:42:10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二)新民居建设内容。
1、抓好村庄规划。一是构建城郊“社区”型村庄。对城郊结合型新村,按照“市场贸易园”、“家庭产业园”、“生态旅游园”三种村庄进行规划。二是构建平坝“中心村”型村庄。按照“川西式集群”、“仿古式集群”、“别墅式集群”三种村庄进行规划。三是构建浅丘“分散独院”型村庄。尊重农民习惯,按照“四合院式”、“古典式”、“山庄式”三种村庄进行规划。县规划部门要根据各村的特点制作规划方案,供各乡镇、村选择。
2、搞好户型设计。由县规划设计部门按照“现代式民居风格”、“古典式民居风格”、“欧式民居风格”设计出三种建筑户型,供乡镇和村选择。
3、完善基础设施。以“八配套”户办工程和“六个联”(硬化道路联成网、水利灌溉联到地、绿化美化联庭院、骨干产业联成片、学校医疗联成网、活动阵地联村民)新村工程为载体,依托水利、林业、交通、能源、扶贫等项目,实行山、水、田、林、路、机、气综合治理,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创建新机制建设内容。
1、创新农村经济运行机制。按照“三民四自”原则,每个示范村要组建1-2个专业协会或合作社,联结基地与龙头,沟通农民与市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2、创新农村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规范村务公开,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完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规章制度。
3、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政府引导。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二是农民主体。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依靠群众投入加快新农村建设。三是项目配套。集中“打捆”、统筹安排涉农项目,重点向文明新村倾斜。四是金融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要加大对农房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用好农发行“封闭资金”,推进粮油产业化经营;推行农业保险,增强农村主导产业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五是业主参与。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引进业主参与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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