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彭山县委
彭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彭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2006-2020 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彭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2006-2020年)》已经县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彭山县委
彭山县人民政府
2006 年8 月18 日
彭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2006—2020年)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特制定《彭山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2006—2020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民居、创建新机制、培养新农民、塑造新风貌、建好村班子”六个重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县建立示范村30个、试点村35个。“十二五”期间,全县建立示范村30个、试点村45个。“十三五”期间,全县建立示范村15个、试点村15个。
三、示范村建设标准
(一)发展新产业标准。
1、发展特色支撑产业,实现产业化经营,产业化带动农户面达80%以上,支撑产业收入占该村收入的50%以上。
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高于全县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30%以上。
3、村道全面硬化,社道硬化率在70%以上。
4、农民工技能培训率达60%以上。
5、40%以上农户参加专业协会或合作社,专合组织带动农户面在7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