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 >> 面向企业 >> 安全防护 >> 正文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乙级)初审
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  发布时间:07-10-28 21:15:16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002年6月29日)第六十二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申请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与其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办公设施;

(三)有与申请检测检验范围相一致的测试设备;

(四)有健全的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和质量管理体系;

(五)有与申请检测检验范围相一致的测试人员。
申报材料
(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乙级)资质申请表》(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领取或在www.sczw.gov.cn和www.scsafety.gov.cn网站上下载);

(二)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

(四)计量认证合格证;

(五)申请单位从事检验工作的历史资料以及从事安全生产服务的资料;

(六)《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等其他部门对申请单位认可或授权的资料。
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应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安监局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安监局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三)初审通过的,由省安监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初审未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 undefined undefined(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安监局窗口:(028)86936515 省安监局安全生产规划科技处:(028)86630397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86942671 省安监局:(028)86632373 网 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m.cn 省安监局:www.scsafety.gov.cn
表格下载 无表格下载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