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 >> 面向企业 >> 年检年审 >> 正文
 
组织机构代码年检
来源: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  发布时间:07-10-23 13:41:20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组织机构代码年检
法定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意见》(川府办发[1998]6号) 第七条:代码证书实行年检制。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根据组织机构提交的年度检验材料进行审查,确认代码证的有效资格,并加贴四川省技术监督局的年检标识。四川省技术监督局《四川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检验办法》[川技监标(1998)43号] 第十条:各组织机构代码应用部门在查验代码证时,发现未进行年检的单位,应令其先到原代码登记发证机关补办代码年检手续。逾期不进行年检的,视为无效,需重新补办代码证书。
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均应申请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并领取代码证(正本、副本和IC卡电子副本)。省级行政机关审批注册登记的组织机构和中央驻川机构,在四川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已申领了代码证(正本、副本和IC卡电子副本)。办证后次年起每年进行一次年检。
申报材料
组织机构成立的有效登记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工会法人资格证、民办非企业证书、律师职业许可证等)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先年检)
办理程序
1、申请年检的单位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质监窗口向省质监局带齐申报材料提出申请。
2、当场审查申报材料。
3、审查通过,加贴当年的年检标志。
办理时限 undefined undefined undefined undefined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质监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28)86958325 省质监局省代码管理中心电话:(028)86264506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省 质 监 局:(028)84403513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省 质 监 局:www.sczj.gov.c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