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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
国务院《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二、许可条件(标准、要求)
1、须经工商部门审批后方可提出申请。
2、应符合《彭山县户外广告管理规定》。
三、办理程序
1、由广告公司持工商部门批准书到城监大队填写申请表。
2、由城监大队核定设置地点、数量、时间并缴纳规费。
四、申报材料
1、工商部门审批件的复印件。
2、广告设置的内容、尺寸、地点、效果图。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1、收费依据
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字非〔1992〕107号
2、收费标准
(1)店铺招牌:10元/年·平方米
(2)灯箱广告:10元/年·平方米
(3)布标横幅广告:50元/日·幅
(4)气球广告:80元/个
(5)墙体布标广告:8元/月·平方米
(6)气模广告:50元/天·个
(7)移动式招牌:30元/年·平方米
(8)楼顶大型广告招牌:10元/月·平方米
六、办理时限:在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后,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3日内颁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联系电话:7627699
地 址:彭祖大道北段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