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理资质审核(审查)
来源: | 发布时间:07-11-13 16:44:19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工程监理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2001年第102号令)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签批 4、上报
申请条件
(一)甲级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4、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二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二等专业工程项目。
(二)乙级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4、近三年内监理过五个以上三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三个以上三等专业工程项目。
(三)丙级
1、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2、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
3、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
4、承担过二个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或者一个以上专业工程项目。
申报材料
(一)新设立企业资质应提供(对应所申请的专业及等级)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7、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监理业务手册》及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及监理工作总结。
(三)以上资质一式三份。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无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7621310
投诉电话:0833-762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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