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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登记
来源: |  发布时间:07-10-23 14:09:37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一、法定依据
  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局令第7号发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0号发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二、办理程序
  受理、字号查询、审查、核准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
  2、名称符合分级登记管理规定;
  3、名称的内容和文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四、申报材料目录
  1、申请人授权委托意见;
  2、投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五、办理时限
  申请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经审查符合规定,当场作出核准、核转或驳回的决定。
  六、咨询及联系电话:(0833)7634069、7641122
  投诉电话:(0833)7623423
  中心电话:(0833)763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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