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登记
来源: | 发布时间:07-10-23 14:09:37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一、法定依据
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局令第7号发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国家工商总局令第10号发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二、办理程序
受理、字号查询、审查、核准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
2、名称符合分级登记管理规定;
3、名称的内容和文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
四、申报材料目录
1、申请人授权委托意见;
2、投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五、办理时限
申请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经审查符合规定,当场作出核准、核转或驳回的决定。
六、咨询及联系电话:(0833)7634069、7641122
投诉电话:(0833)7623423
中心电话:(0833)7634072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