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事侨务对台办公室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外事侨务和台湾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外事工作和台湾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工 作 职 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外事侨务和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县委、政府关于外、侨、台工作的指示、决定、任务以及上级外办、侨办和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具体“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外事侨务台事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中的外事和侨情、台情调查研究,利用对外对台交往和侨务工作渠道,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办理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申报手续的审核和上报。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引进华侨、华人、台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规定和措施。
六、审核、上报华侨、台港澳同胞对本县的捐赠;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三资”企业外方、台方人员中的外国人、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会同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华人和台港澳同胞的正当权益,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事务的咨询和服务。
机 构 设 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外事侨务台事办公室设职。
一、 办公室
二、 综合、业务科
三、 主任、副主任
政 务 公 开 信 息
外侨台办办公地点:县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833—7621064
政务信息分管领导:何丽副主任
联系电话:0833—7621064
专职人员:雷春华
联系电话:0833—7621064
领导分工
主任:赵利萍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副主任:何丽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办公室、台务工作。
副主任:孙卫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侨务、外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