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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台侨办
来源: |  发布时间:07-10-31 16:16:51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外事侨务对台办公室是县委、县政府主管全县外事侨务和台湾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县委外事工作和台湾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工 作 职 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外事侨务和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县委、政府关于外、侨、台工作的指示、决定、任务以及上级外办、侨办和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具体“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外事侨务台事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中的外事和侨情、台情调查研究,利用对外对台交往和侨务工作渠道,为全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办理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申报手续的审核和上报。

  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贯彻落实引进华侨、华人、台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规定和措施。

  六、审核、上报华侨、台港澳同胞对本县的捐赠;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三资”企业外方、台方人员中的外国人、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会同有关部门保护华侨、华人和台港澳同胞的正当权益,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事务的咨询和服务。

  机 构 设 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外事侨务台事办公室设职。

  一、 办公室

  二、 综合、业务科

  三、 主任、副主任

  政 务 公 开 信 息

  外侨台办办公地点:县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833—7621064

  政务信息分管领导:何丽副主任  

  联系电话:0833—7621064

  专职人员:雷春华      

  联系电话:0833—7621064

  领导分工

  主任:赵利萍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副主任:何丽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办公室、台务工作。

  副主任:孙卫同志协助主任工作,分管侨务、外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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