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站
HTTP://WWW.GOV.CN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服务 >> 面向农业 >> 畜牧 >> 正文
 
工业饲料准产证核发
来源: |  发布时间:07-11-13 11:36:25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一、设定依据

  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二、申办条件

  (1)具有与所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3)生产环境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4)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

  三、办理程序

  (1)申请(2)验收(3)申报(4)转报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2)专业的技术人员学历证明(3)厂房及设施证明材料(4)生产安全、卫生和环境影响的评价材料

  五、办理时限

  考核合格,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畜牧局

  六、窗口电话:  7635280

         中心电话:7634072

         监察电话:762342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本网声明:任何网站如需转载本网站文章,敬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如登载本网站文章,请与本网站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稿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