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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组织专家现场踏勘,由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按专家组意见进行审批。
申请条件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2、专家组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1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水法》、《土地法》,收费标准依《土地法》相关规定收取。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76302525
投诉电话:0833-7631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