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报告】副县长孙剑在彭山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关于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情况的报告
来源: | 发布时间:08-01-25 21:50:15 点击数: 责任编辑:admin
梁晓群等8位代表提出“整治牧马堰六支渠”的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水利部门开展调研,了解和分析情况,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勘察设计。经预算,对六支渠进行彻底整治,要投资数百万元。如此巨额的投入,仅靠县、乡财政和群众自筹解决是难以办到的。加之水费征收标准不足供水成本的50%,水费投入渠道大修维护力度很有限。为尽早解决牧马堰六支渠用水困难的问题,县政府正在向上级争取粮食产量大县项目资金,用于整治、完善牧马堰干、支渠,改善灌区用水条件。
(三)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5件,占符合国家政策且政策权限在县政府的办理件数的8.3%。
吴继昌、杨玉先等5位代表提出“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建议”。近年来,县政府都非常关心基层社区干部。2005年12月,县政府第15届32次常务会议研究,以彭府 [2006]219号文件《关于提高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的建议方案》作出决定,同意按各乡镇社区居委会实际工作量大小,分类适当提高其干部待遇,并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具体补助是:一类乡镇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每人400元/月,居委会委员240元/月,居民小组长每人80元/月;二类乡镇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每人350元/月,居委会委员220元/月,居民小组长每人65元/月;三类乡镇的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每人300元/月,居委会委员200元/月,居民小组长每人50元/月。鉴于我县2006年刚刚提高了全县社区干部待遇,且高于农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现行补贴标准,目前再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的条件尚不成熟。
张杰茜等10位代表提出“请求成立武阳派出所”的建议交办后,县政府迅即组织召开办公会。县公安局按县政府要求,随即按程序向县编委办和市公安局上报了增加武阳派出所编制的请示,提出了可行性报告,会同县发改委积极向省、市争取国债建设资金。但是,申请成功现在面临三个不利因素:一是2006年,我县申请到国债资金修建了灵石、彭溪两个无房派出所。还将对县看守所、拘留所和戒毒所进行搬迁,改造观音、谢家两个危房派出所,资金重心安排不过来。二是去年市委、市政府集中整治市区社会治安,相继从我县抽调20多名警力。按新设派出所警力配备不少于10名的要求,我县公安局现有警力无法调剂。三是根据公安部《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新建派出所办公用房土地、办公设施、警用车辆等共需资金至少150万元。从目前我县经济状况来看,地方财政困难,国债资金杯水车薪。鉴于上述原因,目前成立武阳派出所条件尚不成熟。为适应武阳乡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我们将成立武阳派出所纳入近期目标,积极争取编制和国债资金。同时我们要求县公安局组织警务力量,全力搞好武阳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武阳乡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县政府始终站在尊重和维护人大代表民主权利和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高度,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打造诚信务实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为加强对办理建议工作的领导,县政府进一步明确了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牵头抓,各分管副县长分头抓,县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机制。各承办单位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承办股室和承办人员具体抓,促进了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县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就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先后二次组织召开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其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办理工作交办、督办会议,严格工作要求,提高了办成率。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明确办理工作职责,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头,是确保人民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年初,县政府督查室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结合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的职责分工,及时对人大代表所提的60件建议进行了整理分类,并制发了《2007年人民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表》,将承办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分管副县长、23个主办单位、23个承办责任人和17个协办单位,使办理工作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有效防止了办理工作中的拖延推诿现象。
(三)健全制度,提高效率。一是办理回复制。各承办单位对每一件建议的办理情况,以行文方式书面答复代表。二是催办督办制。对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实行限期办理制,并通过电话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进行专事专项专人督办。三是办理工作回访制。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与所提建议的人大代表一一见面,征求意见。四是督查通报制。县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地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承办单位予以表彰,对办理进度慢、质量较差的予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转变作风,确保质量。县人民政府在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把人大代表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坚持以“确保100%的办理率、力争100%的满意率和60%的办成率”为办理工作目标,对涉及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建议,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协调办理。各分管副县长对分管部门承办的人民代表建议及时组织办理、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对人民代表建议的办理做到了亲自过问和严格审查把关,并深入基层,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走访联系,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办理质量。
四、主要不足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办理工作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力度还不够,工作还不够落实。二是个别单位对一些时效性强或重大事项的办理,办理工作时间拖得较长。三是个别单位办理回复的内容不确切、办理质量还有待提高。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各位代表表示歉意,并真诚接受各位代表的批评。
对以上存在问题,县政府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以及县人大关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处理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人大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办好人大代表建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办理工作纪律,探索推广灵活多样的办理方式,提高办理工作实效。三是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进一步强化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办理,千方百计提高办成率。四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尊重人大代表意愿,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让人大代表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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