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县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08年1月23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彭山县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县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关于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全县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经济运行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在此基础上,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4.5亿元,财政支出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预算收支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财政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县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任务为12,200万元。全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495万元,为预算数的118.8%,比上年增长28.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909万元,为预算数的107.4%,比上年增长37.3%;非税收入完成2,586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收入),为预算数的137.1%。另外,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12,294万元,比上年增长60.3%。
全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合计47,254万元,比上年增长36.8%。其中:县本级收入14,495万元,上级转移补助收入32,0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99万元。
2、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一般预算支出为21,451万元,全年完成一般预算支出44,010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11,562万元,比上年增长35.36%。其中: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支出5,160万元,比上年增长150.1%;教育支出6,794万元,增长64.6%;科学技术支出155万元,比上年增长38.4%。以上三项支出增幅均达到法律规定的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
全年财政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项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96万元,比上年增长55.9%;公共安全支出2,505万元,比上年增长43.8%;科学技术支出155万元,比上年增长38.4%;教育支出6,794万元,比上年增长64.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1万元,比上年增长4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9万元,比上年增长23.6%,医疗卫生支出3,516万元,比上年增长94.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44万元,比上年增长110.9%;农林水事务支出5,160万元,比上年增长150.1%;交通运输支出787万元,比上年增长245.1%;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2,056万元,比上年增长12.9%。
3、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一般预算收入合计47,254万元,减去一般预算支出44,010万元和上解支出2,333万元,全年滚存结转下年支出911万元。由于上下级财政的有关结算事项尚在审核中,有些数据还将发生变化,待上级批复后,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00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673万元,其中土地总价款收入10,332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59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623万元,减去基金支出2,73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018万元(主要是土地征用经费和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费用支出),全年收支平衡。
二、2007年的财政工作
过去的一年,财政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重点的方针,为了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做大财政收入蛋糕,改善财政运行质量。
2007年,财政部门坚持把抓收入放在首位。一方面,支持和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税收征管;另一方面,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扩大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财政收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07年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4.5亿元,比上年增长87%;2007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年均增长连续三年保持18%的基础上增长了28%,实现了财政收入持续增长的目标,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909万元,比上年增长37.3%。2007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8.2%,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2.1%,比上年提高5.3个百分点,实现了财政收入运行质量不断改善的目标。
(二)关注民生,保障惠民行动的落实。
为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重大决策,切实保障各项行动资金的落实。一是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行动。全年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921万元,扩大了“两免一补”覆盖范围,支持教育发展,建立了农村寄宿制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完善了奖学、助学制度,帮助846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为30,778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学杂费,为3,506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发放了教科书,为1,000名贫困生发放了住校生活补助,对彭溪小学、皇陵一中等中小学危房进行了改造。二是全面实施医疗保障行动。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资金1,39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大力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行动,确保城镇低保居民应保尽保,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做好农村居民低保工作,落实低保居民生活补助、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等资金1,019万元,为72,333人次的城镇低保居民,65,959人次的农村低保户发放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对1,124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了生活补助,为6,464名失地农民解决养老保险,确保了特困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落实资金321万元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农村1,709户计划生育家庭和37,557户独生子女父母实行了奖励和扶助。四是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落实各项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安排资金498万元,支持农村劳动力和城镇居民就业引导、职业技能培训和全民创业。五是大力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落实资金102万元支持农村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