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2020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提供“快、精、准”的统计信息是统计职能的最直接体现,我局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快精准”的要求,以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全力做好统计政府信息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领会条例精神,扎实梳理文件要求,逐条对比,结合统计实际,狠抓落实。指定了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现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做到及时、高效地收集、整理、上报各类信息。

(二)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我局在贯彻执行《条例》过程中,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办公室及相关股室积极做好公开工作前后流程的基础档案。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统计工作动态、月报和年报统计数据、统计业务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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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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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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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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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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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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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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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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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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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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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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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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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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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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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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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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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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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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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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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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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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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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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学习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核,以确保内容的全面性、安全性。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把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工作,及时落实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送交,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

2021年1月1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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