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高政务信息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 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罗海波局长为组长,以邹兵、刘江岸副局长为副组长的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综合管理股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局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政务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编制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全年共公开信息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9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0

132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2977419.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方面,还存在信息公开覆盖不全面、公开内容不够全面、规范性文件配套解读发布不够及时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充实信息来源,丰富信息内容,完善信息收集、报送、保密审查、领导审核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三是强化信息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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