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胡凤翔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7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四川彭山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单位、部门:

根据眉彭委〔2022〕62号通知精神,经三届区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胡凤翔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文物局局长;

周记臣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主任、电视台台长,免去其眉山市彭山区融媒体中心总编辑职务;

陈利军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 杰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中心主任;

代 丽同志任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综合部部长;

黄 庆同志任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规划发展部部长,免去其眉山市彭山区项目工作推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晶鑫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政府信息及提案建议办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林 明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张海鹏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李 晓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单兵权同志兼任眉山市彭山区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

刘治勇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卓 柯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刘 娟同志任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综合部副部长,免去其眉山市彭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肖 燕同志任眉山江口沉银博物馆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免去其眉山市彭山区城乡规划中心规划师职务;

许仲辉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王彦浩同志兼任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郑 勰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周 岩同志任眉山市彭山区谢家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张 敏同志文物局局长职务;

辜晓霞同志眉山市彭山区观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曾明华同志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 兵同志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建华同志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温 晓同志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琳琳同志眉山市彭山区司法局江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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