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彭山区贯彻落实〈2023年度四川省市(州)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文件要求,按照《眉山市彭山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对今年提出申报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进行了综合评定,眉山市彭山区观音“春禾秋蔬”粮蔬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符合彭山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认定条件,拟认定彭山区观音“春禾秋蔬”粮蔬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区级农业产业园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10月30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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