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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2-11-24

眉山市彭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眉山市彭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

眉山市彭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根据国务院、省、市的安排部署,我区于2018年11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历时3年,300余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1万余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相关数据报告如下:

一、耕地0.96万公顷(14.29万亩)

其中,水田0.67万公顷(10.04万亩),占69.79%;水浇地0.01万公顷(0.10万亩),占1.04%;旱地0.28万公顷(4.15万亩),占29.17%。谢家街道、江口街道、公义镇等3个镇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区耕地的57.65%。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0.96万公顷(14.29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0.96万公顷(14.29万亩),占全县耕地的100.00%。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0.64万公顷(9.60万亩),占全区耕地的67.3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0.13万公顷(1.99万亩),占13.6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0.14万公顷(2.03万亩),占14.7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04万公顷(0.57万亩),占4.2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01万公顷(0.10万亩),占1.05%。

二、园地1.31万公顷(19.69万亩)

其中,果园1.23万公顷(18.47万亩),占93.88%;茶园0.0013万公顷(0.02万亩),占0.01%;其他园地0.08万公顷(1.20万亩),占6.11%。园地主要分布黄丰镇、公义镇、谢家街道等3个镇,占全区园地的56.47%。

三、林地0.89万公顷(13.33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0.72万公顷(10.84万亩),占80.90%;竹林地0.09万公顷(1.29万亩),占10.11%;灌木林地0.06万公顷(0.90万亩),占6.74%;其他林地0.02万公顷(0.30万亩),占2.25%。林地主要分布在锦江镇、公义镇、江口街道等3个镇,占全区林地的68.57%。

四、草地0.03万公顷(0.46万亩)

全区草地均为其他草地,面积0.03万公顷(0.46万亩),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锦江镇、青龙街道、江口街道等3个镇,占全区草地的65.28%。

五、湿地0.02万公顷(0.27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区湿地均为内陆滩涂,面积0.02万公顷(0.27万亩),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江口街道、观音街道、青龙街道等3个镇,占全区湿地的87.3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84万公顷(12.57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0.09万公顷(1.37万亩),占10.71%;建制镇用地0.26万公顷(3.83万亩),占30.95%;村庄用地0.45万公顷(6.78万亩),占53.58%;采矿用地0.01万公顷(0.17万亩),占1.1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3万公顷(0.42万亩),占3.57%。

七、交通运输用地0.17万公顷(2.54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0.02万公顷(0.24万亩),占11.76%;公路用地0.09万公顷(1.38万亩),占52.81%;农村道路0.06万公顷(0.92万亩),占35.29%;机场用地0.0002万公顷(0.0029万亩),占0.12%;港口码头用地0.00004万公顷(0.0006万亩),占0.0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36万公顷(5.38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0.13万公顷(1.90万亩),占36.11%;水库水面0.03万公顷(0.48万亩),占8.33%;坑塘水面0.15万公顷(2.26万亩),占41.67%;沟渠0.04万公顷(0.60万亩),占11.11%;水工建筑用地0.01万公顷(0.14万亩),占2.78%。江口街道、观音街道、锦江镇等3个乡镇水域面积较大,占全区水域的54.67%。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 “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 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眉山市彭山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眉山市彭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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